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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客戶:
多謝您選用匯豐電子結單及電子通知書。
匯豐一向致力「締造更綠地球」,自2009年10月至今,已推出共10多種電子結單及電子通知書,客戶反應良好。
為進一步減少耗用紙張,保護環境,匯豐將於2011年起分階段徵收郵寄結單年費。所有有關的年費金額將捐贈予慈善團體作社區可持續發展用途。
郵寄結單年費將於2011 年1月1日生效。於第一階段,如萬用戶口及港元往來戶口客戶繼續選擇以郵寄形式收取結單,本行會就每個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曾發出的郵寄結單向每個相關戶口收取港幣20元年費。每個年度的費用會在下年度第一季於客戶的相關戶口直接扣除。例如,客戶以郵寄形式收取結單直至2011年4月,並其後申請收取電子結單,亦須就相關戶口繳付2011 年年費港幣20元。
符合下列條件的客戶^可獲豁免收費:
- 65歲或以上長者
-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
- 政府傷殘津貼受助人#
- 身體傷殘或視障人士*
至於選擇收取電子結單的萬用戶口及港元往來戶口客戶,可於同一年度內免費索取兩份相關戶口的郵寄結單,惟只限於索取之前兩個月已發出的結單。
如對收費詳情有任何查詢,請致電 (852) 8228 0822。
多謝您支持環保。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謹啟
|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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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聯名戶口的其中一位客戶屬於以上獲豁免類別其中一類,則該戶口亦可獲豁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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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經匯豐戶口收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政府傷殘津貼的受助人,必須於該年度12月31日或以前主動通知本行申請豁免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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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必須於該年度12月31日或以前主動通知本行申請豁免收費。 |
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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