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現金套現」分期計劃的條款及細則 
1. 由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匯豐」)提供的「現金套現」分期計劃(「分期計劃」)只適用於持有由匯豐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的客戶(「持卡人」)。綜合及獨立戶口附屬卡(包括聯營卡)、公司卡、商務卡、採購卡、美金信用卡、人民幣信用卡、銀聯雙幣信用卡人民幣子賬戶、大專學生信用卡及優惠卡均不合資格參加分期計劃。 
2. 透過電話、書面或網上申請分期計劃的持卡人將被視為已接受下列各項條款及細則及相關的匯豐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條款。 
3. 持卡人同意匯豐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者索取有關持卡人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進行查閱。尤其持卡人明白匯豐會定期進行信貸複查,並至少每月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查閱持卡人的資料,亦可能會適當地提高、降低或修訂信用額。持卡人並明白在一般情況下,持卡人的戶口不會受影響。 
4. 當持卡人就此分期計劃的申請獲批核後,匯豐將於持卡人或匯豐所指定的匯豐信用卡戶口(「指定信用卡戶口」)凍結信用限額相等於存入持卡人的個人銀行戶口或結欠轉賬至指定信用卡戶口的金額(「提款金額」)及適用於提款金額的每月手續費總額(如有)。持卡人的信用限額將按照匯豐每月收妥的還款金額而逐漸回升。 
5. 匯豐將會按提款金額連同每月手續費總額(如適用)根據持卡人或匯豐所指定的分期付款期數於指定信用卡戶口連續按月扣取(「付款期」)。付款期內每月從指定信用卡戶口扣取的還款額(「還款額」)相等於提款金額除以分期付款期數的款項加每月按已批核的提款金額收取的每月手續費(如適用)。還款額將被視為購物簽賬於指定信用卡戶口扣取。首月的還款額將於分期計劃申請獲批核後即時從指定信用卡戶口扣取,並顯示於下一期月結單上。 
6. 當持卡人就此分期計劃的申請獲批核後,匯豐可能會按已批核的提款金額收取每月手續費(如適用)。所收取的每月手續費(如適用)將顯示於匯豐不時發出適用於分期計劃的宣傳單張、網頁或任何形式的通知上。 
7. 匯豐會在其不時發出適用於分期計劃的宣傳單張、網頁或任何形式的通知上設定每次申請分期計劃的提款金額的最高及最低限額。在任何情況下,提款金額、每月手續費總額(如適用)及指定信用卡戶口結欠的總金額(包括未誌賬項目的結欠總和)不可超過該指定信用卡戶口的獲批信用限額。申請分期計劃的持卡人,無論申請成功與否,將被視為已同意匯豐可酌情按持卡人申請分期計劃的提款金額而提升其指定信用卡戶口的信用限額。匯豐將以書面通知持卡人分期計劃及信用限額調整(如適用)的申請審批結果。持卡人最終獲批核的提款金額及其指定信用卡戶口信用限額的調整,由匯豐全權決定。 
8. 匯豐將根據一般信貸評估方式審批有關分期計劃的申請,並有權批准或拒絕任何申請或批准比申請要求較低的提款金額而毋須提供任何理由及毋須事先通知持卡人。 
9. 匯豐會一次過將獲批核的提款金額存入或轉賬至持卡人於申請時所指定的個人銀行戶口或信用卡戶口。匯豐只會接受來自持卡人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港元個人銀行戶口作提取提款金額之用。此外,匯豐有權決定以支票方式或透過結算所自動轉賬系統(CHATS)代持卡人轉賬獲批核的提款金額至持卡人於申請時所指定的個人銀行戶口或信用卡戶口。 
10. 匯豐只會接受來自其他香港信用卡公司並由持卡人以主卡持卡人身分持有的港元信用卡戶口的轉賬。來自任何匯豐信用卡戶口的未清繳結欠轉賬,將不獲受理。匯豐亦不接受現有逾期繳款信用卡戶口的持卡人的任何申請。 
11. 提款金額將不獲享「獎賞錢」。 
12. 申請一經批核及在全部提款金額連同每月手續費總額及應收取的利息(如適用)付清之前,任何取消分期計劃的申請概不受理。 
13. 持卡人可在付款期內提前償還所有須支付但尚未記入指定信用卡戶口的提款金額連同每月手續費及應收取的利息(如適用),但必須繳付港幣300元的行政費。持卡人如欲提前還款,須於最少14個工作天前向匯豐發出書面通知。提前還款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回。所有已繳付的手續費(如適用),將不獲退回。匯豐不接受提前償還部份還款。 
14. 持卡人每月於付款到期日或以前全部清還指定信用卡戶口月結單上所訂明之結單結欠,持卡人毋須繳付任何利息。如持卡人選擇償還部份結單結欠,持卡人須就全數尚未清還的結欠金額繳付以匯豐的銀行服務費簡介所列的利率或不時由匯豐發出的其他通知上適用於指定信用卡戶口的利率計算的利息。 
15. 無論相關的匯豐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條款、本條款及細則或任何其他文件如何規定,匯豐在任何時候均有權酌情決定: 
甲. 隨時將所有已批核但未記入指定信用卡戶口的任何或所有提款金額的餘額連同於付款期內應收取的每月手續費總額及應收取的利息(如適用),記入指定信用卡戶口,及╱或 
乙. 	要求持卡人即時償還根據分期計劃須支付的全部款項。 
在無損匯豐有絕對權利隨時要求持卡人償還分期計劃的所有尚欠款項的前提下,匯豐就下列情況有權提出還款要求: 
i. 持卡人或匯豐因任何理由取消或終止指定信用卡戶口; 
ii. 持卡人沒有繳付根據相關的匯豐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條款或本條款及細則須支付的任何款項; 
iii. 持卡人違反相關的匯豐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條款或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 
iv. 有人提出關於持卡人的破產申請,或持卡人無法償還其到期之債務;或 
v. 匯豐因任何理由暫停或取消分期計劃。 
16. 持卡人須按匯豐要求即時償還根據分期計劃須支付的全部款項。 
17. 相關的匯豐信用卡持卡人合約條款適用於分期計劃。若本條款及細則與持卡人合約的條款及細則的內容有任何歧義,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18. 匯豐接獲所須的全部文件後,申請如獲批核,提款金額一般於2至5個工作天內存入持卡人於申請時所指定的個人銀行戶口或信用卡戶口。所有提交的文件(包括申請表格)將不會退還。持卡人在收到書面確認已轉賬獲批核的提款金額以前,務請繼續清還將會轉賬的結欠額。匯豐恕不就持卡人因申請分期計劃所產生的任何利息或其他財務費用,承擔任何責任。 
19. 匯豐保留權利修訂分期計劃所收取的每月手續費(如適用)及分期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或暫停╱取消分期計劃。如有任何關於分期計劃的事宜或爭議,匯豐保留最終決定權。 
20. 上述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英文本可於www.hsbc.com.hk查閱或致電信用卡優惠熱線2748 8033索取。 
21. 以上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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