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此優惠之有效期為2011 年1月1日至2011 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 2. |
此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成功啟動美股買賣服務的匯豐綜合理財投資戶口 — 戶口結尾號碼
為380 (「合資格投資戶口」)的個人或第一戶口持有人「合資格客戶」)。 |
| 3. |
此優惠不適用於現持有任何已啟動美股買賣服務的匯豐綜合理財投資戶口或於下列日期前
六個月內曾取消該等戶口的客戶:
| 推廣期 |
下列之日期前六個月內 |
|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
2011年1月1日 |
| 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2011年4月1日 |
| 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
2011年7月1日 |
| 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2011年10月1日 |
|
| 4. |
合資格客戶於成功啟動美股買賣服務當日起計30天內(「合資格優惠期」),透過合資格投資
戶口於匯豐「股票全速易」 (www.hsbc.com.hk/stockexpress)、匯豐流動理財(www.hsbc.com.hk)或匯豐專人接聽電話理財服務(只適用於匯豐卓越理財及匯豐運籌
理財客戶)所進行的美股買賣交易(「合資格交易」),可獲豁免經紀佣金。客戶需成功遞交
W-8BEN表格及紐約證券交易所市場數據協議予本行存檔,美股買賣服務將由該文件的
存檔日起啟動。若兩份文件的存檔日並不相同,將以較後的存檔日為啟動曰,並以本行紀錄
為準。 |
| 5. |
匯豐運籌理財合資格客戶可享有0元經紀佣金優惠直至累積標準經紀佣金總額達到港幣
2,500元。其後超過累積限額的部分將收取標準經紀佣金(每次交易的首1,000股最低經紀
佣金:匯豐「股票全速易」/ 匯豐流動理財 — 18美元;匯豐專人接聽電話理財 — 38美元)。
例子(匯豐運籌理財合資格客戶):
合資格客戶於2011年5月9日成功啟動合資格投資戶口的美股買賣服務,並於合資格優惠期內
進行了以下的合資格交易:
| 交易日期 |
交易渠道 |
股數 |
標準經紀佣金 |
獲豁免的經紀佣金 |
| 2011年5月9日 |
股票全速易 |
15,000 |
228美元 x $7.8 =
港幣1,778.4元 |
港幣1,778.4元 |
| 2011年5月19日 |
專人接聽
電話理財 |
10,000 |
173美元 x $ 7.8 =
港幣1,349.4元 |
港幣721.6元
(受制於上限) |
| 2011年5月25日 |
流動理財 |
500 |
18美元 x $7.8 =
港幣140.4元 |
不適用
(已超過上限) |
| 2011年6月13日 |
專人接聽
電話理財 |
800 |
38美元 x $7.8 =
港幣296.4元 |
不適用
(非合資格優惠期內) |
| 總額 |
|
26,300 |
港幣3,564.6元 |
港幣2,500元 |
|
| 6. |
全數標準經紀佣金將先從結算戶口扣除,獲豁免的經紀佣金將於成功啟動美股買賣服務後
12個月內存入合資格投資戶口之結算戶口。合資格客戶不得於12個月內取消或轉換該等
戶口,否則將不能享有此優惠。 |
| 7. |
獲豁免的經紀佣金將以本行不時指定之外幣匯率兌換為港元,並將全數以港元支付。 |
| 8. |
合資格客戶仍需繳付其它交易費用,包括但不限於SEC費(只適用於賣出交易)及美國預託
證券收費。 |
| 9. |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獲享此優惠一次。如合資格客戶同時享有其他美股買賣優惠,本行
保留只給予該客戶本行界定為較高價值之優惠的權利。 |